向法務部暨內政部建言 點擊圖片放大

向法務部暨內政部建言

本報總裁黄朝勇專欄 誠懇的向法務部暨內政部,建言幾句話

位於台南市明德外役監受刑人林信吾脫逃期間殺害員警凃明誠及曹瑞傑,外界質疑,外役監受刑人的遴選制度太過鬆懈並有重大弊端。很安慰的是法務部長蔡清祥已將明德外役監典獄長杜聰典調職,並靜候查處。

在此,本人希望法務部今後要指示外役監的典獄長,今後要奉公守法,嚴格謹慎地處理外役監人犯的問題,不允許有特權及犯法的事情存在。

還有,我再請教蔡清祥部長,目前關在監獄裡面有三十八位死刑犯,尚未執行死刑(槍決)一事,部長說:只要法律程序完備,可以執行的死刑犯,法務部會依法執行。真的,本人是學法律之士,我不曉得部長所說:「只要法律程序完備」,指的是什麼?請法務部長不要模糊焦點,馬虎應對。

我在此,請問部長,你就任部長多久了?查我國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被全世界文明國家所尊敬,我們法院既然依法判決三十八位死刑犯,法務部長你不能推卸責任,因為你就是執行死刑犯的主角,國家給你法務部長的官職,國家給你法務部長的官印,你責任重大神聖,你不依法執行三十八位死刑犯的槍決,是你職務的怠惰與卸責,我希望法務部長你不必害怕恐懼,根據權威人士指出,台灣歴次做過民調,支持死刑犯處決的人,總是超過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當然世界很多國家,尤其歐盟國家的確很堅持廢除死刑,不過每個國家有每個國家的文化與特質。 因此,我在這裡呼籲蔡清祥部長,能在三個月內,依法執行死刑犯的槍決,有厚望焉!

再來,我在此也向內政部建言幾句,我希望內政部增加預算,補足全國各縣市警察人員的缺額。例如本報所在地的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人員缺額將近千人,由於警方不足加上所有警察同仁疲於奔命,才造成凃明誠及曹瑞傑二位員警被殺的悲劇。

還有值得探討的是「警察用槍射擊的時間點」,我們要告訴警察同仁正確大膽的用槍,何必一定要警察同仁對歹徒開槍前,一定要對空鳴槍三響,尤其要警察開槍後寫報告,請問誰敢開槍?當警察同仁對空鳴槍時,早已被歹徒開槍斃掉了,開槍後又要寫報告,那位執法的警察,心裡沒有壓力跟恐懼嗎?

因為開了槍,命運不好,打死了人,要接受檢察官的偵辦,甚至關進監牢裡受苦難,開槍太慢,因為限制太多,受傷了還要上醫院。 最近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長方仰寧勉勵全市警察同仁,正確大膽的用槍,開槍後續的事,全由我局長處理,員警不用擔心。方仰寧局長,真是一位值得尊敬與欽佩的警界好長官。

總之:我希望法務部及內政部,痛定思痛,亡羊補牢,尚未為晚。犧牲二位優秀又年輕的警界同仁,真的,令我們傷心、悲痛、不捨與懷念!